发布时间:2021-04-16 丨 阅读次数:420
债权转让通知公告标准格式
债务人吴庆升(身份证号:610103195xxxx63211)、郭娟(身份证号:41022xxxx105166524),根据法律规定,现将我方骆亦强(身份证号:61010319850xxxx70030)对你债权转让事宜向你通知:2021年4月16日,我方骆亦强将民事(2018)陕0104执3035号 《民事执行裁定书》确认债权全部转让给李耀龙先生(身份证号:130102198910110318)。请吴庆升、郭娟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李耀龙先生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。特此通知。
通知人:骆亦强 2021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