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5-31 丨 阅读次数:451
一、办证条件
具有本县常住户口,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《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》的视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智力残疾、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。
二、办证时间: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、核发、年审残疾人证时间。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,残疾人随到随办,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。5月上旬,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。
在取得残疾证的人员,即使丢失证件,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、组织鉴定等程序。所以说,即使丢失残疾证,只要补办就可以了,不需再通过鉴定、审核等程序。残联证丢失后,第一步就是残疾人证的挂失声明。挂失需要有残疾证号码,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程序。提出残疾证挂失证明,申请补办。挂失声明要详细将残疾证丢失的原因说说明清楚,提交给村工作人员。他们受到申请后,在网上公布或者张贴布告为你的残疾证挂失公告。同时,向村委会(或者街道)申请补办残疾证。
残疾证挂失样式:李梦X遗失残疾证,证号:61040419980106002221,声明作废